数据授权协议书

一、内容简介

青岛金企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青岛金企通金融服务信息支持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青岛市开展金融服务,在依法合规、企业(个人)授权的前提下,依据政府数据、互联网大数据、企业(个人)数据,为中小微企业(个人)贷款提供数据支持,实现兴业惠民,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平台着力为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个人)搭起信用桥梁,为政府、金融机构双方搭建信息共享之梯,真正实现政银企三方共赢。

二、数据授权

为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并使您享受高效、优质的融资服务,您理解、同意对本公司进行如下授权:

1、授权事项

(1)平台有权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采集您的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基本缴纳社保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发票信息、借贷信息、税务信息、工商信息、司法警示信息等),由平台进行信息数据的采集。

(2)平台有权依照自行设立的模型、模式、格式、规则、流程等对您的信息数据进行保存、整理、分析、加工等处理操作,并生成报告。

(3)平台有权将您的信息数据以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等形式提供给特定的第三方,前述第三方包括根据您的申请拟向您提供融资服务或已经为您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以及各类融资服务机构等。

2、授权期限

(1)本协议项下授权的起始日期为您点击同意接受本协议之日。

(2)如果您要终止本协议,您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注销平台账号。

(3)对于因您终止本协议而对申请、使用第三方产品及服务产生的任何不利影响及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您与第三方之间的借贷关系、结算关系等尚未终止,则您须待有关的借贷关系、结算关系等终止后方可终止本协议。

3、本公司将仅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您的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及处理,并提供给本协议约定的第三方;未经您另行授权,本公司不会披露给本协议约定外的任何人。

三、免责声明

政府委托本公司搭建平台,仅为减少银企双方信息获取成本和传递成本,不会将相关信息另作他用。企业要对发布融资需求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填报虚假信息。融资对接成功与否,由银行与企业双方自主确定,政府和本公司不干预市场化的融资行为,不对企业融资对接结果负责。

四、其他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除外),如无相关法律规定,可参照商业惯例和(或)行业习惯。

2.本协议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平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平台保留对本协议及所有规则的最终解释权。